北京:城鄉一體化學校可獲200萬支持
2018-08-29 14:33:02 來源:北京青年報
昨天下午,北京市教委、市財政局發布《北京市城鄉中小學一體化發展項目管理辦法》,從2018年開始,在全市實施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項目,期限三年。到期后根據實施效果和需要再行確定。《管理辦法》中提出,城鄉一體化學校經費支持標準為每年每校最高不超過200萬,城區支持郊區建設的新增優質學校、城區和通州區手拉手中小學校經費支持標準為每年每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項目經費支持內容不含基礎設施建設
《管理辦法》中提到,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的推進方式,主要是積極支持城區優質教育資源通過舉辦城鄉一體化學校、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手拉手合作等形式,到中心城區以外地區舉辦優質學校或輻射帶動本區學校發展,整體提升教育質量。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項目涉及的區域,重點是在新城、重點項目和人才引進密集地區,郊區優質教育資源稀缺地區,以及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地區。
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中建設的內容,主要是學校辦學、內部管理、學校文化、教育教學、教科研訓、課程資源、師資隊伍等有關學校內涵發展、質量提升方面的軟件建設,涉及學校辦學條件的基本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不在本項目規定范圍內。
輸出校派出教師工資應不低于原校工資
《管理辦法》提到,在教育、教學和管理方面,市教委鼓勵和支持各有關區和中小學根據工作實際和發展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跨區域教育合作,如城鄉一體化學校、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手拉手合作等,提升相對薄弱學校的教育質量。對于跨區域支持的輸入和輸出雙方區教委或學校應簽訂協議。
對于實行“一個法人、一體化管理”架構的項目學校,輸入校校長選派,在尊重輸出學校校長意愿的基礎上,由雙方區教委商定后,由輸入區教委任命,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上輸入校的書記由輸入區選派。
優質資源輸入校和輸出校,根據實際需要可適當增加人才引進力度,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區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編制標準,結合本區實際,在編制范圍內調劑并適當傾斜,做好優質資源輸入校和輸出校的編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此外,合理確定資源輸出學校派出教師的補助標準,實際工資收入應不低于原校工資收入水平。資源輸入區協調解決資源輸出學校派出教師的食宿、交通等生活問題。
郊區新增優質校每年支持經費不超100萬元
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項目經費主要通過市級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劃撥到資源輸入區,城鄉一體化學校經費支持標準為每年每校最高不超過200萬,城區支持郊區建設的新增優質學校、城區和通州區手拉手中小學校經費支持標準為每年每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項目經費主要用于智力支持、智力投入,如派出管理團隊和學科教師、學校文化建設與提升、教科研指導與實踐、課程開發與資源建設、教師培訓、教師工作室、教改實驗,以及其他有助于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的工作。具體支出內容包括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印刷費、培訓費、材料費、市內交通費、差旅費等。
項目經費支出標準為綜合補貼(包含勞務費、通訊費和交通費)按照每人每天不超過500元、1個月不超過3000元補貼;專家咨詢費按照市級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印刷費、培訓費、差旅費等一般性支出應嚴格執行市級和相關區有關政策規定。項目經費不得用于各類罰款、捐款、贊助、基本建設、出國培訓和單位員工福利性支出。(記者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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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審批隨遷子女自辦校每年最高可獲200萬元經費
日前,市教委、市財政局制定《2018-2020年支持民辦學校提高辦學質量項目管理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已審批隨遷子女自辦校(以下簡稱自辦校)。《 管理辦法》支持自辦校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完善基本辦學條件以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并明確提出,市財政按照“總額控制、按需保障、注重績效、持續利用”的原則,以績效評估結果作為經費分配主要依據。不平均分配資金,原則上每所學校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管理辦法中提出,支持自辦校完善安全設施設備。自辦校要依據市委教工委、市教委、首都綜治辦、市公安局《關于推進中小學幼兒園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同時,支持自辦校完善基本辦學條件。自辦校要依據市教委等8部門印發的《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補充學生基本生活和教育教學需要的設施設備。
支持自辦校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教師研修培訓,提高教師專業水平。購買社會機構優質資源,提升學校辦學水平。鼓勵區教委開展購買服務探索,向自辦校購買學位。
項目支持的自辦校由法人負責,徹查安全隱患,按照項目規定的經費使用方向和要求,向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預算需求,保障校園安全和項目實施效果。區教委和項目支持學校應建立項目管理檔案,確保全部工作過程留有痕跡。
各自辦校按需申報,區教委結合實際情況統籌資金。對在拆遷范圍內的自辦校除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原則上不進行其它硬件投入。(記者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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