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局“官宣”力挺化解股票質押風險 參與券商將獲分類評級加分 最高至3分
2018-11-02 09:58:47 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見習記者 王思文
《證券日報》記者從券商處獲悉,近日,北京等地證監局向各轄區內證券公司下發了《關于支持證券公司積極參與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紓解具備發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短期流動性壓力。
此次通知是基于近日“11家證券公司出資設立支持民企資管計劃”事項而下發的。《通知》顯示,近日,證券行業11家證券公司宣布擬共同出資設立“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產管理計劃”,主要用于化解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等流動性風險。為進一步支持證券公司幫助上市公司緩解流動性壓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券商參與認購
將減半風險資本準備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此次《通知》有多項重要調整措施,均對證券公司利好。據悉,證監會機構部在產品設計、出資比例、投資范圍、風控指標計算等方面將按規定積極予以證券公司支持。相關支持主要包括:
一是為解決存量違約合約而新增的場內股票質押交易,不認定為新增合約。
二是證券公司因股票質押違約處置,導致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超過其總市值的5%,或者持有一種非權益類證券的規模超過其總規模的20%,根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的規定,不認定為違反監管標準。
三是證券公司參與認購專項用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資產管理計劃的,減半計算市場風險資本準備。
四是經證監會機構部認可,符合規范整改要求的證券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子公司參與化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可設立專門的二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子公司。
此外,《通知》中顯示,因化解上市公司相關股東股票質押風險,需要通過場外期權進行風險對沖的,各公司應當按相關規定進行報備和交易操作。
參與者將獲分類評級加分
最高至3分
值得關注的是,為鼓勵證券行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將化解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納入專項工作。具體規定,2019年評價時對評價期內通過“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產管理計劃”等方式用于解決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實際投資規模達到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以上的,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
也就是說,通過“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產管理計劃”等方式用于解決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券商將在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評級中最高增加3分。
據了解,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中,加分項達3分的專項內容十分罕見。例如,據最新修改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顯示,證券公司最近3個評價期內主要風險控制指標持續達標的加3分;證券公司凈資本達到規定標準10倍及以上的,每一倍數加0.1分,最高可加3分;證券公司上一年度境外子公司證券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達到40%、30%,且營業收入位于行業中位數以上的,加3分。
《通知》還要求,證券公司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以自有資金或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通過成立資產管理計劃等形式,參與化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這有助于支持具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相關投資應堅持以財務投資為主,不謀求實際控制權,綜合運用債轉股、協議轉讓、股權重組、債務重組等市場化方式,并有明確清晰的退出方案。
與此同時,鼓勵證券公司利用專業優勢,運用成熟的信用衍生品或信用增進工具,提供有效風險對沖手段,幫助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上市公司解決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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