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執掌千億元國企被指違規 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局長被免職
2018-11-06 10:34:35 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見習記者 殷高峰
3名高管被停職后,西安高新控股高管風波又有了新進展。
11月5日凌晨,西安高新區管委會通過其官方微信就“國企任用年輕董事”一事再次向社會發布聲明,西安高新控股的主管部門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局長已被免職。
西安高新區宣傳部相關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目前此事正在調查,不便接受采訪,“調查有了結果之后,我們會對外公布。”
最新進展:
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局長被免職
西安高新區管委會的聲明提到,高新區財政局違反管委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任用的相關規定,擅自變更企業法人代表及董事,經研究決定免去王進杰同志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局長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西安高新控股屬于高新區政策性公司,截至2018年6月底,高新控股公司總資產1270億元,凈資產403億元,負債867億元。每季度公司相關資產、收益和重大信息均在公開市場披露,目前企業運行正常。
聲明指出,本次輿論關注的李甜等3人,并無特殊家庭背景,整個任職過程中并沒有發現有打招呼等違紀違規現象。李甜目前月工資4351元,朱珗目前月工資3600元,趙雪瑩目前月工資4200元,在任職前后薪資無變化。
西安高新區財政局在11月3日聲明解釋稱,由于西安高新控股按照事業單位員工不得在企業兼職的要求,分步對原董事、監事等公司管理人員進行了臨時調整,共指派包括李甜等3人在內的10名董事及監事為西安高新控股管理人員,其身份均為高新區會計核算中心企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對此,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朱長江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需要接受相應處罰,“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際參與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根據2018年10月份發布的《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顯示,除李甜、趙雪瑩、朱珗之外,西安高新控股還有4名董事。這4人也都是80后,其中2人是準90后,分別出生于1988年和1989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4人當中,有3人之前均為西安佰仕達人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此次引發爭議的3人之一,李甜也來自這家公司。公開資料顯示,西安佰仕達人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為西安高新區管委會下屬人才服務中心投資組建的專業性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律師認為:
任命不符合規定
此次西安高新控股高管風波,3名高管的任職資格是外界關注的焦點。之前身份是企業普通工作人員,突然之間成了上千億元資產國企的高管,且任職前后工資沒有任何變化,這顯然不符合常規。
西安市國資委印發的《西安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擔任企業領導人員應具有在大中型企業中層及其以上管理崗位任職的經歷,或具有在相應層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及其以上崗位任職的經歷。”另外,“新擔任企業正職領導人員的,一般應具有同級副職兩年或下一級正職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五十二周歲;新擔任企業副職領導人員的,一般應具有下一級正職兩年或下一級副職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四十五周歲。”
從西安高新控股披露的履歷來看,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均不符合管理辦法的要求。
“西安高新控股此次新任命的3名年輕高管,若其工作經歷不符合相關要求,則不符合任命的前提條件,那么該任命不符合我國現行規定。”朱長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他進一步表示,高新區管委會作為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其可以在股東會會議中就李甜3人的選舉和更換行使相應的表決權,“但是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作為國有企業,其對高管的任命除應當符合《公司法》外,還應當符合我國關于國有企業高管任命的相關規定。因此,高新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應當在法律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權利。”
關鍵詞: 千億元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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