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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金業務持牌機構再擴容 獲批開業數創新高

2018-11-20 10:06:35 來源:證券時報

11月19日,上海銀保監局籌備組發布公告,籌建近5個月的江蘇銀行資金運營中心獲批開業,設立在上海。

一面是眾多銀行異地非持牌分支機構從北、上、深上演“大撤離”,另一面是銀行在省會城市、上海設立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陸續獲批開業。

這就是今年初原銀監會4號文(《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發后,對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條線的連鎖影響。前者堪稱銀行異地非持牌分支機構的“生死劫”。

今年也成為自2004年以來,資金業務專營機構獲批開業數量最多的一年。今年以來,已有5家銀行資金業務專營機構獲批開業,其中有4家設立在非總行所在地。

年內第五家獲批開業

11月19日,上海銀保監局籌備組掛出了江蘇銀行資金運營中心開業的批復公告。根據公告,該中心業務范圍為“經銀保監會批準,并由你行授權的資金運營各項業務”,營業地址在上海。資金營運中心總經理由李鈞擔任,他此前擔任江蘇銀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

上海銀保監局籌備組要求,江蘇銀行資金運營中心應自批復日起10日內領取《金融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法定程序,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6個月內開業。

這也是今年第五家獲批開業的銀行資金業務專營機構。如果算上去年底獲批開業、今年1月底正式開業的南京銀行資金運營中心,數量將上升至6家。

事實上,2018年也是資金業務專營機構獲批開業數量最多的一年。此前,廣東順德農商行設立在佛山的資金營運中心在今年6月獲批開業;九江銀行(10.58+0.00%)、贛州銀行、上饒銀行3家江西省內城商行設立的資金營運中心陸續在8月至9月獲批開業,落地于省會城市南昌。

證券時報記者查詢中國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發布系統發現,目前全國有16家商業銀行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獲批獨立持牌經營,持牌主體名稱以資金營運中心(或資金運營中心)為主,也有冠以“同業業務中心”、“金融市場中心”的個例??偟膩砜矗壳澳玫劫Y金運營中心牌照的銀行并不多,在非總行所在地取得牌照的就更少。

信息顯示,興業銀行資金營運中心于2004年成為首家獲批獨立持牌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落地上海。而第二家和第三家銀行資金營運中心持牌已是10年之后,平安銀行、寧波通商銀行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陸續于2014年底獲原上海銀監局批復開業。

除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寧波通商銀行、南京銀行、江蘇銀行外,將獨立持牌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設在非總行所在地的,還有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廣東南粵銀行,注冊地址分別為上海和廣州,九江銀行、贛州銀行、上饒銀行3家江西省內城商行的資金營運中心則落地在省會南昌。

也有6家銀行將獨立持牌的資金業務專營機構設在總行注冊所在省市,包括3家城商行和3家農商行。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獲批籌建但未能如期開業而將牌照退還給銀監局的例子。廣東華興銀行于2016年9月獲批籌建資金運營中心,去年4月該行資金運營中心獲廣東銀監局批準在廣州開業,并獲頒金融許可證。但在今年3月,由于華興銀行資金運營中心未能如期開業,廣東銀監局決定注銷前述開業許可,并要求華興銀行在規定期限內將批復文件和金融許可證退還銀監局。

“業務大量腰斬”

整體來看,今年獲批開業的5家銀行資金業務專營機構中,有4家設立在非總行所在地。

這一現象源于原銀監會年初4號文的要求。“4號文”將“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網點,包括異地事業部、業務部、管理部、代表處、辦事處、業務中心、客戶中心、經營團隊等,并從事業務活動”列示,定義為違規。

此前數年,北、上、深基于信息、資金、資源、交易對手、人才聚集輻射的巨大優勢,借著近年金融市場業務大發展的東風,吸引了眾多商業銀行設立資金運營、信用卡、票據、同業等相關業務據點,并匹配人員、團隊、辦公場所。“有報備,無持牌”也成為近年銀行異地非持牌機構的普遍情況。

4號文發布后的幾個月里,大部分設立在北京、上海、深圳的異地非持牌機構選擇撤回總行,或者總行所在省份的省會城市。“這是監管要求,也是基于成本考慮,在業務量、業務收入急劇壓縮的情況下,撤回是明智的。”一位農商行投行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有些中小銀行取得的一些業務資質只能在省內使用,那在省外設點也沒有什么太大意義。”

證券時報記者也從數家經營區域受限的城商行了解到,相關的“資金運營中心”牌照尚在申請或者準備申請,計劃落地于上?;蛩谑》菔鞘?。公告顯示,招行就在今年7月中旬全票通過“關于設立資金營運中心”的董事會議案。

此外,按照監管要求,農村金融機構在區域經營上以本地為主,貸款不能出縣,資金不能出省。因此,農商行被斷了在北、上、深設立持牌資金業務專營業務機構的念頭,只能琢磨在省會城市設立。

這也被一些省內農商行“嗅”到商機。“我們今年在存款方面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通過縣域分支機構擴張,吸收縣域存款;二是在農商行資金不能出省的情況下,挨家挨戶營銷,以市場價格爭取省內城商行的同業存款。”一位中部地區城商行高管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中小銀行原本在異地設立的業務團隊撤回總行后,對業務也造成一定沖擊。“我們的業務相比以前大量腰斬,現在是在總行辦公,需要面簽的我們就會出去。”撤回總行的農商行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據記者了解,大部分撤回總行的團隊人員面臨兩種路徑選擇,一是選擇同級別、同薪酬調回總行,但有效時限每家不一,半年到一年不等,然后分流至別的部門;二是并入金融市場部等。也有不少在一線城市招聘的人員選擇拿經濟賠償,主動辭職,轉到其他金融機構就職。

“我們的情況還相對好,當時派到上海的人員主要是總行出去的,從當地招聘的不多,所以撤回來比較順利,同時我們也在增加省外高校招聘,尤其是吸引那些愿意回鄉就業的外地高校高材生。”前述華中城商行高管稱。

有業內人士呼吁,異地同業、資金部門起的作用不應該被忽視:區域性銀行受制于當地展業與人才缺乏的雙重制約,通過同業業務,可以將總行資產與負債觸角伸到更前沿的地方,招攬吸納高端人才,助推本行發展。“異地團隊對于熟悉交易對手,并且引入先進的產品創新、風險管理理念給母行,其實是很有意義的。”有中小銀行人士強調。

記者也了解到,有部分銀行在一線城市仍留有人員、團隊的配備,但不具體從事業務活動,冠以“研發中心”等名義,方便招攬高端人才,為總行提供決策支持;或者作為活動站,進行業務聯絡、招攬,但具體的業務成交環節仍落于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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