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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再現“賣房保殼” 專家提示重點關注主業是否改善

2019-05-21 09:32:39 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見習記者 孟珂

隨著退市制度不斷完善,今年以來A股中暫停上市公司遠多于以往。日前,滬深交易所決定,依法依規對*ST海潤、*ST上普、*ST華澤、*ST眾和等4家公司的股票實施終止上市。此外,還有9家公司被暫停上市,68家被特別處理(戴帽“ST”)。

面對A股退市力度大幅加強,上市公司只好使出渾身解數進行“保殼”。例如,2017年、2018年連續虧損,2019年一季度繼續報虧的某*ST上市公司,于5月15日發布公告稱,擬出售位于海口的房產284套。此外,該公司也曾公告出售大量閑置房產,共計117套房產。記者統計發現,其今年兩次出售房屋共計401套。

對此,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5月20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按照退市原則,只要賣房收入實現公司盈虧平衡就可以“保殼”成功,但上市公司賣房“保殼”治標不治本,雖是無奈之舉,仍然可以體現出三方面問題:首先,所處行業競爭激烈;其次,自身主業盈利能力不足;最后,經營中缺乏長遠規劃。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陳嘉寧5月20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賣房子保殼的事情不新鮮,前幾年就有ST的上市公司賣了北京的幾套學區房,成功實現了保殼。對于面臨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來說,短期賣資產可以活下去,但是長期還需要找到新的業務和增長點。

那么,面臨退市風險的公司究竟該如何才能“保殼”成功呢?尚震宇認為,對于處于暫停上市的公司,可能在行業發展中失去競爭力,如果依靠主業自救來不及,可以在時間允許的情況,考慮引入戰略投資者注入資產、出售資產或并購重組。

據了解,近年來,已經有相當多的瀕臨退市的上市公司通過處置房產、資產重組以及獲得大額債務和解等方式來回收資金、提升利潤,達到“保殼”的目的。

那么對于這些上市公司出現的非主營業務收入的突擊盈利,監管層會如何認定呢?陳嘉寧認為,只要資產買賣是公允的,不存在借助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的情形,應該都是沒問題的。但是,應該重點關注上市公司賣完資產后,企業的經營情況是否有改觀,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找到新的發展方向。對于僅僅靠賣資產緩解一時危機,而主業或新業務方面長期沒有起色的公司,仍然應該依法依規嚴格監管。

尚震宇建議,對于面臨退市的上市公司所出現的非主營業務收入的突擊盈利,監管可以通過發關注函的形式,提示上市公司關注主營業務發展,這也是對市場的信息披露、對投資者利益的一種保護。

(策劃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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