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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確將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納入考核標準

2020-06-15 15:46:32 來源:北京日報

市住建委聯合市發改委等部門近日發布新版《北京市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納入考核標準。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不得參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對北京來說并不陌生。2014年,《北京市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對全市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實施電耗限額管理。截至目前,共有11258棟、約1.47億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納入電耗限額管理,占全市公共建筑面積比為47%,用電量整體呈下降趨勢。“隨著電耗限額管理工作的深入,在執行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市住建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主要是確定電耗限額的基準年較早,需要隨著時間推進及時調整更新。同時,受條件限制,當時僅對電耗進行考核,需要完善全能耗考核。為破解老辦法遇到的新問題,也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此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相較于老版,新版管理辦法有何不同?記者注意到,一個明顯的變化就是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的計算方法。新版管理辦法提出,公共建筑電耗限額依據本建筑歷史用電量和本市同類型建筑單位面積電耗平均水平確定,取兩者中的相對較小值。換句話說,在不超過同類型建筑平均水平的前提下,電耗限額計算所依據的歷史年度可實現動態調整。類似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額依據建筑面積和本市同類型建筑能耗指標確定。

將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納入考核標準,是此次的第二個變化。新版管理辦法規定,每年度,市住建委將根據上一年度實施對象的限額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對象進行考核,確定考核優秀和考核不合格建筑,并通過官網向社會公布。其中,考核優秀建筑是指本年度用電量不超限額且單位面積電耗在同類型建筑中處于前5%的建筑。考核不合格建筑是指本年度用電量超出電耗限額20%,同時超過能耗限額20%的建筑。

根據規定,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不得參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而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運行管理單位或使用單位,當年不得參加市、區級文明機關、文明單位、能效領跑者評選。同時,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市城市管理委將其優先列入有序用電范圍,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趙瑩瑩)

關鍵詞: 公共建筑能耗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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