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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推動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法可依

2019-02-12 14:13:09 來源:人民網-房產頻道

日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吨笇б庖姟分荚谇袑嵦嵘鹑诜锗l村振興效率和水平,提出了二十九意見要求。其中,明確提出要結合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推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使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法可依。

《指導意見》第十一條要求,要配合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動確權登記頒證、價值評估、交易流轉、處置變現等配套機制建設,積極穩妥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結合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試點進展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推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資產股份等依法合規予以抵押,促進農村土地資產和金融資源的有機銜接。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進展,加大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集體資產清晰、現金流穩定的集體經濟組織的金融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在第二十六條“推動完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中強調,要結合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推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使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法可依。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推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各涉農金融機構要根據意見要求,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許維娜)

關鍵詞: 農村 抵押貸款 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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