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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發布房地產消費警示 防止五方面風險

2019-02-15 13:41:13 來源:人民網-房產頻道

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鄭州市房管局日前發布《房地產消費警示》,鄭重提醒消費者購房要增強維權意識,警惕五大方面風險。若有發現違法違規開發商、中介機構等,可向房地產主管部門依法投訴舉報。

鄭州市房管局指出,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不斷深入,房地產市場逐步趨于平穩。同時,限購政策持續執行,房貸利率居高不下,消費者購房更加理性,導致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銷售周期變長,資金回籠變慢,不排除極個別項目因資金緊張出現違規銷售現象。

針對上述情況,鄭州房管局發布的消費警示中提到,消費者購房要警惕五大方面風險,包括嚴格遵守住房限購政策,不要購買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不要隨意交納“電商費”、“會員費”、“信息咨詢費”,不要接受購房“首付分期”服務,要謹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住房限購政策,誠信購房。不要購買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從個人或房產中介處購買二手房,要認真查看房屋產權證書,沒有產權證書的二手房是禁止交易的,如堅持購買未取得房產證書的房屋,極易引發糾紛,由此帶來的損失和責任,將完全由個人承擔。其次,從開發企業銷售現場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一定要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在購房過程中,對所有需要交納的費用,要認真細致地查看,有疑問要明確提出,對開發企業、中介公司或個人要求交納的不明確、不合理、不合法的費用,要堅決拒絕,不要有絲毫僥幸心理。如發現開發企業采取“電商”等合作模式,通過第三方在網簽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團購費”、“會員費”、“信息咨詢費”等費用,可立即向市物價管理部門舉報,并向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反映。

同時,消費者在購房時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量力而行,資金不足時要尋求正當渠道籌措,不要參與開發企業、中介公司或個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務。鄭州市房管局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不得通過任何平臺和機構為購房人提供首付融資,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購房人通過其他機構融資支付首付款,不得組織“眾籌”購房。如發現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有此類問題的違規行為,請立即向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舉報。(徐維娜)

關鍵詞: 房地產 消費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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