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遞國旗事件”折射規則意識的淡漠
2018-11-20 10:37:00 來源:新京報
首先,開展一切競技體育活動的基礎是建立并遵守規則,無論出于何種所謂高尚的目的,都應以尊重規則為前提。志愿者先后兩次進入賽道,給高速奔跑中的選手遞送國旗,客觀上對參賽選手構成了干擾(不只是像很多朋友所分析的那樣對中國選手何引麗的比賽節奏構成了干擾,事實上對相同時段的其他參賽選手也是同樣),這種行為毫無疑問違反了馬拉松比賽的賽道管理規則。據國際田聯手冊規定,終點前只允許兩名工作人員手持橫幅帶,等待冠軍,連裁判長都不可以踏上賽道。
請注意,當志愿者把國旗遞給何引麗時,她所處的位置也阻擋了左側這位外籍選手的正常行進路線。如果最后的結果是何引麗以5秒之差奪冠,那么這位事實上被干擾到的外籍選手,是不是該去申訴呢?這種情況下,我們那些支持志愿者行為的“所謂愛國者”們,是不是會選擇性視而不見呢?視頻截圖
其次,筆者注意到,據“中國青年網”19日報道稱,太湖馬拉松主辦方團隊工作人員向中國青年網記者表示,中國第一名選手身披國旗沖線,這是“奔跑中國馬拉松賽事”的一個環節。 “該環節的設定本身是一件好事,但這次比賽,因為天氣非常陰冷,又有雨天較濕滑的現象,導致出現國旗從手中滑落的情況。”工作人員稱,因為“奔跑中國系列”的賽事已進行了二十幾場,并沒有發生這種情況,對這次的意外,主辦方感到非常抱歉。
如果上述報道屬實,那就需要做一個非常嚴肅的討論。身披國旗沖線本身固然是好事,其實現方式必須建立于尊重規則的基礎之上。如果只是由志愿者手持國旗站在賽道外,由選手自主來決定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在終點前沖入賽道去遞送國旗,則無論如何都是不應該被允許的違規行為。更不能以“已進行了二十幾場,并沒有發生這一種情況”作為理由,而將這一次視為意外。
為什么我們總是選擇性地遵守規則,而忽略了競技體育本身的真正內涵呢?往大了說,這和我們的文化底蘊,和我們對現代競技體育的認知水平有很大的關系;往小了說,就是規則意識的淡漠。不過說來也是,看看我們身處的環境……算了,這個話題暫且打住,任何外在因素,都不應成為一個有覺知的人蒙眼狂奔的借口。“中國特色”,是一句我們耳熟能詳的話。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們有很多不為外邦理解的難處需要很智慧地應對。然而很抱歉的是,競技體育規則,尤其是那些主流運動項目的規則是普世的,尊重這些規則,既有利于發展這些運動項目本身,更有利于在國民之中推動規則意識的建立。
規則意識,契約精神,是文明社會的基石。就連中國的老祖先也說過,無規矩不成方圓。規則比人大。至于那些打著所謂“愛國”旗號謀取私利,縱容破壞規則行為的個體或機構,我只能說,你們不配“愛國”兩個字,你們根本不是在愛國,說你們是在“害國”也不為過!
最后,對于當時不慎掉了國旗的何引麗來說,人們更不應給她扣上一頂“不愛國”的大帽子。何引麗自己在微博中的回應是“胳膊僵了,擺臂的時候甩出去了,很抱歉”。第一解釋了原因,第二也對此表達了歉意。筆者認為已經足夠。那些指責她的人還想怎樣呢?馬拉松是一項極限運動,長達數小時的高速奔跑對體能和精力的消耗極大。我是一名跑過多次馬拉松成績在4小時以內的業余愛好者,對此深有體會。對于何引麗這樣的高水平選手來說,最后沖刺階段的體能消耗以及精神專注度等因素更是能夠理解。
昨天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我說,或許這件事情也是一個機會,可以讓我們多一些討論多一些思考。身為體育人,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但任何時候,都不要因為司空見慣而隨波逐流,因為你對規則的任何漠視,都很可能會讓你在需要被規則保護的時候而遭到漠視。
□張慶(關鍵之道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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