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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規出臺: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五年內不能再申請

2018-12-11 09:40:0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了解到,《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正式發布。根據新規,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的家庭,5年內不允許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

北京市制定的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查處標準,是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有關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處罰內容包括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和追繳違法所得等。

在此基礎上,北京市還要求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違規家庭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后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同時,考慮到違規轉租轉借家庭大多屬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國家社會救助的相關政策精神,5年后仍應給予一定方式的保障。

此外,北京市還將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門間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關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抄送相關部門和單位,對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也就是說,承租家庭的一次轉租、轉借行為,將可能為其家庭成員日后的很多行為帶來影響。(李嘉瑞孔祥鑫)

關鍵詞: 轉租 轉借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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