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焦點新聞 > 正文

“替父代言賣酒”被罰4.5萬

2018-12-24 09:36:06 來源:華商報

12月22日,貴州仁懷市委宣傳部通報稱:經相關調查確認,網上“陳靜替父代言賣酒”廣告,系虛假宣傳,主角“陳靜”及“父親”毫無關系。國內個別知名網絡平臺為其發布虛假廣告,有的收費甚至不足千元。

一段時期來,國內多個網絡平臺都出現了“替父代言賣酒”的廣告推文。這些推文的主角大多是“陳靜”,稱父親在仁懷市茅臺鎮釀酒40多年,自己大學畢業辭去高薪,決定幫父親代言美酒。這些推文還配上“父女”在車間、庫房、高粱地的合照。但網友發現,不同平臺上、不同時間發布的推文,P圖痕跡嚴重,“陳靜”不僅年齡混亂,連“父親”也由多人扮演。

今年11月21日,仁懷市市場監管局展開調查,初步認定為虛假宣傳。11月27日,監管部門決定依法立案。經調查確認:網絡上的“陳靜替父代言賣酒”部分推文,系茅臺鎮醉臣酒業有限公司自行設計、制作。該推文虛構“陳靜”為茅臺鎮人、“父親”釀酒48年。推文中的“陳靜”,實際名叫李燕,是遵義市播州區人,醉臣酒業員工;“父親”名叫祁聯移,既無酒廠也未從事釀酒;兩人并非父女關系。醉臣酒業委托一家科技公司,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廣告推文。合同及收據顯示,醉臣酒業為此共支付9000元廣告費。

案發后,醉臣酒業主動刪除虛假廣告推文。該款白酒共生產3000瓶,成本價每瓶28元,被查獲時,銷售860瓶,每瓶60元,銷售金額51600元,獲利27250元。仁懷市市場監管部門決定給予廣告發布費5倍的處罰,即45000元。目前,醉臣酒業已履行處罰決定。此外,針對發布虛假廣告推文的平臺,仁懷市委宣傳部網監部門,已按程序向上級匯報。

關鍵詞: 替父賣酒 代言 被罰

本網站由 財經產業網 版權所有 粵ICP備18023326號-29
聯系我們: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