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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贖回型”理財產品陸續進入贖回期 贖回細節要清楚

2022-03-03 17:01:17 來源:今晚報

隨著理財市場春季促銷大幕拉開,本市金融機構紛紛加大了理財新產品促銷力度,同時大量即將到期的老款理財產品陸續進入贖回期。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市民對理財產品的贖回細節不甚了解,影響了自身利益。業內人士提示投資者理性對待這個關鍵的節點,千萬別含糊。

近期本市多家證券機構和銀行下調了其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費率,優惠費用涉及一些贖回費率的優惠。市民周先生告訴記者:對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有贖回費,自己并不清楚。而且他以前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到期后都是自動贖回的,對所謂“主動贖回型”理財產品還很陌生。

業內人士介紹,以往多家銀行大多銷售封閉式理財產品,理財到期后,本金和收益自動轉入客戶賬戶。近年來,開放式理財產品越來越多,很多主動型理財產品在合同中約定,一旦錯過理財產品的贖回期,原產品自動購買下一期。在通過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有一些金融消費者沒有仔細查閱電子版產品說明書。當產品進入贖回期,如果他收到一條銀行發送的要求其辦理理財產品贖回的短信,而沒有理解這條短信內容的意思,未及時到銀行辦理贖回,當他急用錢時想到“有筆理財已經到期”時,這筆投資已經循環到下個周期,無法取出應急,只能要等到下一個贖回期了。

此外記者發現,對于“凈值型理財產品循環到下個周期,收益是否按照復利計算”這個問題,很多金融機構未做明顯說明。普通人理解的復利其實就是常說的“利滾利”“利上加利”,一般指在計算利息時,某一計息周期的利息是由本金加上先前周期所積累利息總額來計算的計息方式。理論上,按照預期收益型理財產品,年預期收益4%、以5萬元本金計算,一年后到期再進入新的一個投資周期,就是5萬元本金和2000元的利息算在一起再計算利息。而實際上,很多銀行理財產品規定“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大多按單利計算。特別是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的估值會出現“隨行就市”的新變化,產品到期日的表現和進入下一個投資周期都會有很大的變數,無法預估收益。如果人們想獲得所謂的復利收益,業內人士建議投資者每一年贖回理財產品后,自己把到期的收益和本金一起再次購買新的理財產品,以獲得“手動復利”的效果。

對于以上特別專業的金融問題,一些市民呼吁金融機構在銷售理財產品時,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充分解釋,希望加強對理財產品認購、贖回管理的細節,在合同中更清楚地標注,幫助人們避免出現“誤操作”。(本報記者 劉英潮)

關鍵詞: 主動贖回型 理財產品 贖回細節 銀行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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