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在東臺市富安交警中隊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窗口,當事人孫某(男,43歲,安徽省合肥市人)面對車輛逾期不檢審而被處罰的500元罰款,后悔不已。
當天上午9時許,東臺市富安交警中隊民警孫明等在頭富線31KM路段設卡進行“兩會”安保檢查。10時51分,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蘇JY517*小轎車被民警攔下檢查,檢查過程中當事人要求對其載貨的行為給予照顧處理,民警在進一步核查中,發現其B1型機動車駕駛證已經逾期未審驗,詢問中,當事人告訴民警,因其忙于生意,未能及時到當地車管所對其駕駛證進行審驗,民警對其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民警現場依法對其采取了強制措施,對其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錢力 陳永美)
關鍵詞: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