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收專家評審費 市紀委市監委發監察建議
2018-07-04 09:41:35 來源:新京報
市紀委市監委督促市水務局完善制度、及時堵塞廉政風險漏洞
新京報訊 (記者沙雪良)市水務局公職人員以評審專家名義,領取企業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專家評審費,這一現象曾在北京市級和各區水務部門普遍存在。近日,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就此向市水務局發出監察建議,督促完善制度、及時堵塞廉政風險漏洞。
問題的發現,源于平谷區紀委區監委對一名監察對象的問題初核。
“這一現象在市級和各區普遍存在”
“我委在對區水務局某人有關問題進行初核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多名公職人員在相關企業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時,以評審專家名義領取專家評審費。”平谷區紀委區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發現有關問題后,他們及時向市紀委市監委做了請示報告。
“這個現象在市級和各區都普遍存在,主要問題在于公職人員當評審專家并收取相關費用,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做法,我們認為不合適,另外單位廉政建設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廉政風險。”平谷區紀委區監委領導表示。
水利部規定評審專家庫專家不能是公務員
在監督調查過程中,平谷區紀委區監委工作人員先后查閱了水利部有關水土保持的相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有關評審的相關規定。結果發現,水利部明確規定水土保持方案評審專家庫的專家不能是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參加水利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能領取咨詢費、評審費、專家費等相關費用,而北京市水務局對入選市級專家庫的專家條件未規定不能是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北京市有關規定明顯違反水利部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鑒于該問題在全市范圍內的普遍性,平谷區紀委區監委決定向市紀委市監委請示匯報,同時建議市紀委市監委向市水務局提出監察建議。
最終,北京市紀委市監委針對存在的共性問題,向市水務局發出了監察建議。通過該監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完善制度、及時堵塞廉政風險漏洞,保證公職人員能夠依法履職、秉公用權。
■ 釋疑
什么是監察建議?
依據《監察法》相關規定,監察建議是監察機關在履行監察職能過程中,根據監督、調查結果,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糾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約和監督權力制度等建議,促進法律正確實施、推進廉政建設的一種重要方式。
監察建議是《監察法》明確規定的,是監察建議權的有效載體,具有強制性和普遍的約束力。監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有關單位拒不執行監察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采納監察建議的,由其主管部門、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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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對區房管中心發出監察建議
近日,豐臺區紀委區監委對區房管中心發出了一份《監察建議書》,對其下轄西羅園分中心違規使用地下空間問題提出監察建議,責成其加強管理切實整改,規范下屬企業經營行為,并要求其在一個月內反饋辦理結果。
據了解,區房管中心西羅園分中心違反規劃用途,將轄區內地下室設備層作為保安宿舍使用。經調查,雖未發現該中心收取租金或產生利益輸送等問題,但其違反規劃用途,形成安全隱患。區紀委區監委依法對區房管中心下發監察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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