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式發布滬倫通監管規定 明確滬倫通CDR發行審核制度
2018-10-13 09:34: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國證監會12日晚間正式發布《上海與倫敦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試行)》(下稱《滬倫通監管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所謂滬倫通,即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機制,是指符合條件的兩地上市公司,依照對方市場的法律法規,發行存托憑證并在對方市場上市交易。同時,通過存托憑證與基礎證券之間的跨境轉換機制安排,實現兩地市場的互聯互通。
滬倫通包括東向業務和西向業務。東向業務指的是倫交所的上市公司可在上交所掛牌中國存托憑證(CDR),西向業務則是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在倫交所掛牌全球存托憑證(GDR)。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的《滬倫通監管規定》共三十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滬倫通CDR發行審核制度。對相關核準程序、申報文件清單、保薦盡調、會計審計安排和CDR核準數量上限等作出規定。
二是明確CDR跨境轉換制度安排。對境內證券公司參與跨境轉換的條件及相關資產和投資行為等作出規定。
三是明確CDR持續監管要求。對季度報告、重大資產重組等事項作出差異化安排。
四是明確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的監管安排。對GDR發行條件、發行價格、限制兌回期以及參與GDR跨境轉換的境外券商和存托人作出規定。
五是強化監管執法,明確相關市場參與主體的法律責任。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會同有關方面繼續做好滬倫通相關準備工作,堅定不移推進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也將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業務規則。
按照中國官方此前的表態,滬倫通有望于今年年內正式啟動交易。(完)(記者 陳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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