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工傷證購藥再倒賣 被判6年
2018-12-19 08:49:42 來源:北青網
被告人宋某和丈夫姜某發現用工傷證拿藥可全額報銷,每次能開4000元的藥,但一個月只能開兩次。兩人向孫某等4人借用工傷證等材料,在8個月里,冒用他人醫保卡累計開具藥品44萬余元,并將這些藥品倒賣出去。日前,被告人宋某等6人分別被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分處罰金1萬元至10萬元不等。據法官介紹,這是北京近年來最大規模的醫療騙保類案件。
昨天上午10點半,姜某、宋某夫婦被帶進法庭。姜某從前在礦山工作,受過工傷,手上有工傷證。按照現有規定,享受工傷醫療保險的人針對特定工傷類型藥品,享受百分之百報銷比例。而同時姜某也認識不少持有工傷證的前同事。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宋某、姜某以借用證件取藥,并每月支付1500元使用費為由,從被告人孫某、許某(另案處理)、陳某(另案處理)、黃某(另案處理)處借得4人的工傷證、醫保卡。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間,宋某、姜某冒用孫某、許某(另案處理)、陳某(另案處理)、黃某(另案處理)的證件,多次在北京的醫院開醫保報銷藥品,并將上述藥品低價賣出。被告人宋某、姜某通過上述行為騙取工傷保險基金共計446378.61元。
檢方認為,宋某、姜某伙同他人詐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孫某伙同他人詐騙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宋某和姜某以每月一次到三次的頻率,在北京市多所醫院冒用孫某等人證件,通過此前獲得的處方底方開具骨科藥品,后將所開具藥品在醫院門口、公交站等地以不到原價一半的價格出售。2018年5月,姜某因人證不符被醫院窗口查獲,截至查獲時,兩人已累計開具價值446378.61元的藥品,四名出借人分別領取4500元、7500元、9000元、12000元報酬。
海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宋某、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已經構成詐騙罪,故判處二人有期徒刑6年,罰金10萬元,并責令二人共同退賠涉案金額44萬余元。同時考慮到四名出借人的行為雖然已構成詐騙罪,但均具有自首情節,屬于從犯,并退繳了違法所得,故分別判處孫某等4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萬元。
主審法官表示,從涉案數額、罪犯人數、作案次數上來看,本案是北京市近年來最大規模醫療騙保類案件。本案證據相對充分,6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做過有罪供述,轉賬記錄等亦能夠佐證犯罪事實;雖然兩被告人當庭翻供,但考慮到兩人的關系和證據間關聯性,可采信度極低,且并不影響本案定罪量刑。(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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