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管局發布消費預警 聽到“首付分期” 可要多加留心
2019-02-15 11:49:11 來源:河南商報
2月14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網獲悉,近期,房管局通過房地產市場檢查和群眾信訪處理,對于鄭州市房地產市場上不同程度存在的無證銷售、違規廣告、違規提供經紀服務等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嚴肅查處并通報了11家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13家房地產經紀機構。
與此同時,房管局面向消費者發布了一則《房地產消費警示》,針對“首付分期”“在購房合同外附加補充條款”等開發商、中介機構的擦邊球營銷手段重申了禁令。
通報11家開發商、13家房產經紀機構遭點名
本次通報的11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無證銷售、違規提供購房“首付分期”融資、違規進行“電商”合作收取額外費用等違規行為占比較大。此外,房地產企業利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虛假宣傳,以及售樓部現場公示樓盤銷控表狀態不規范、更新不及時等違規經營行為也在查處之列。
本次通報的13家房地產經紀機構中,因取得營業執照30日內未到房管部門備案,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有12家,占了絕大多數。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履行合同、不規范經營等行為也在查處之列。
警示重申政策,提醒消費者拒絕“首付分期”“會員費”
商品房需有預售許可證
河南商報記者梳理發現,房管局發布的提醒中,多數為此前政策的重申或是關鍵環節的提醒。比如提醒消費者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住房限購政策;提醒消費者購買二手房時認真查看房屋產權證書,購買商品房時要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提醒消費者不要隨意交納“電商費”“會員費”“信息咨詢費”等。
不要參與任何形式的“首付分期”服務
房管局在警示中特別點明了,消費者面對前段時間市場上出現多個項目實行“首付分期”的情況要多加留心。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不得通過任何平臺和機構為購房人提供首付融資,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購房人通過其他機構融資支付首付款,不得組織“眾籌”購房。
房管局提醒,消費者在購房時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量力而行,資金不足時要尋求正當渠道籌措,不要參與開發企業、中介公司或個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務。
提醒
遇到購房違規行為,歡迎找樓市商報報料
對于遭遇上述違規行為的消費者,房管局針對具體的提醒事項提供了舉報方式、注意事項及接受舉報的單位,鼓勵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積極舉報。
下一步,房管局將繼續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整治市場亂象,對房地產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查處,決不姑息縱容。如果您在鄭州購房時遇到以上現象,也歡迎您向河南商報記者報料:15517123880,13123240027(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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