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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健受害女童父親控告權健 警方: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2019-02-19 09:41:58 來源:北京青年報

權健受害女童周洋父親:會繼續復議 不放棄起訴

天津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2月1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權健事件的主角——患病女童周洋父親周二力處獲悉,其在2月17日收到了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以下簡稱武清分局)出具的兩份《不予立案通知書》,分別針對束昱輝非法行醫及銷售假藥和權健及束昱輝利用周洋進行虛假廣告宣傳,武清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2018年12月25日,公眾號丁香醫生發布《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陰影下的中國家庭》一文,將位于天津的直銷企業權健集團推上了風口浪尖。文章稱,2012年,年僅3歲的內蒙古女孩周洋被查出患上了罕見的惡性生殖細胞瘤,在進行了4次手術和23次化療之后,周洋改服權健抗癌產品,但后來周洋的病情就開始惡化,不幸離世。

文章發布后,引爆網絡。12月26日,有關部門表示已經注意到了權健的問題。幾天后,由天津各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權健集團展開調查。公安機關于2019年1月1日依法對其涉嫌犯罪行為立案偵查。1月7日,天津警方對權健集團實際控制人束昱輝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對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審。

1月13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罪,依法對上述16人批準逮捕。

1月18日,周二力在律師陪同下向天津警方對權健提起刑事控告,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偵一大隊、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經偵支隊受案。

1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媒體通氣會上披露“權健事件”調查過程,并要求權健公司開展直銷經營的北京、河北等9個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同步加強對有關問題的調查。

2月18日,周二力向權健公司提出的控告未被天津警方立案,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

對此,周二力告訴北青報記者,他會“繼續”。“天津警方不予立案,下一步我和律師會提起復議申請,如果復議維持不立案結果,我們會向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復核。”周二力還表示,不會放棄對權健的起訴,“對于這個結果并不意外”。

周二力的代理人、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回應北青報記者,對于不予立案通知書,周二力會在法定期限內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向該公安局提出復議,如果復議仍然維持不立案結果,會向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復核。如果復核仍不能解決問題,會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申請。殷清利律師稱,對于解決此問題,會窮盡所有的救濟途徑。

殷清利表示,不予立案的情況,并不影響下一步周二力在束昱輝虛假廣告宣傳刑事一案當中,以被害人、證人等身份介入。

律師答疑

因權健產品受傷害 受害者可民訴維權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此前束昱輝等人在被刑拘的時候,涉嫌的罪名有兩項,除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還涉嫌虛假廣告犯罪,而被批捕時公布的罪名僅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那么即使僅有一項罪名,權健的受害人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北京嘉維泰銀律師事務所楊勁樺律師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檢察機關已對束昱輝等人正式批捕,說明其行為已經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并達到該罪的追訴標準。”

楊勁樺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受害者因接受權健公司的產品或服務而受到人身傷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楊勁樺建議,受害者應當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說,法院在審理民事賠償訴訟時會根據受害者及被告方提供的證據材料作出綜合判斷,以決定是否支持受害者的各項賠償請求。文/本報記者 張蕊

編輯: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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