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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團還是行騙?河南一房產遭“強搶預售”

2019-02-28 08:37:09 來源:人民網

房還沒有蓋,竟遭自稱銷售代理的機構低價搶先賣。2月26日,河南鶴壁爆出一樁怪事,眾多群眾疑似受騙,涉及人數目前尚未公布。事情的起因要從市民劉先生講起,他在一家中介機構選購了社區鄰近正在開發的劉長屯新村改造項目“宏瑞園”的一套房產,交了2萬元意向金,滿心等著新房落成交付。

劉先生患有哮喘,家庭條件一般,購房要花的錢幾乎是他能承受的極限。但項目地段好,交通便利,在當地算是被不少人緊盯的熱盤。售房業務員勸他趕緊選房,房源夠好,價格相對還不高。劉先生咬牙交款,覺得后半生終于有了安穩窩。但最近聽到一個消息,宛如晴天霹靂:“這群賣房的,手里根本就沒房,玩的是套路。”很快,劉先生的哮喘就發作了,他四處打聽,希望弄明白才能放下心。

售房人言之確鑿,開發商一無所知

購房意向金收據寫得清清楚楚,蓋著紅章,售房機構還自稱是鄭州的大公司,這么大的事能有假嗎?劉先生約了好幾家購房戶,去施工工地打聽情況。幾經周折,他們找到項目開發商——鶴壁市圣勞倫斯置業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沒想到對方很是意外:“地基剛打樁,怎么可能賣房子?更何況是挑房源選戶型?”幾家人堅稱“買的就是你們的房”,并拿出了收據,位置、名稱、戶型等一一對上,對方大吃一驚,重新上報核實之后,這位負責人告知他們:“該項目所有樓房均沒有出售,公司也沒有授權任何一家中介機構售樓,你們的購房收據不具有任何效力。”

消息確鑿,又有數名購房戶趕來,要求公司法人出面說明情況,還有人趕到中介機構售房部討要說法。中介機構位于鶴壁市黎陽路與通用巷交叉口,在一棟二層樓房內,購房場面仍熱火朝天,問詢選購人群熙熙攘攘。

記者趕到現場時,一位姓張的女售樓員正在解釋,她說又不是一家兩家,要相信他們的實力。他們從年前開始預售,這段時間里,1、2、3、17、18號樓將近200套房的絕大部分已經售出,只有個別頂樓還有房源,價格已經從最初的每平米4090元漲到了4300元,意向金須繳納2萬元。新盤預計2019年7月開盤,價格至少達到每平米4800元。

這個售樓部門外掛著“廣達建筑裝飾”的牌子,屋里放著多家樓盤資料,但“宏瑞園”項目資料未在其中。對于購房戶提出查看樓盤委托售房協議的要求,售樓員說,她看到過自己所在的河南項普置業公司和項目開發商簽訂的委托銷售協議,但協議并沒有存放在售樓部。現場負責收錢的女出納解釋說協議很重要,在公司存放,要到4月份售樓部建好后,才可以讓購房戶查看。

在中介機構詢問時,仍有業務員帶購房者去工地看“樓盤現場”,售房行為仍在繼續。而開發商方面,一直堅稱沒有委托過任何機構,沒有賣過一套房屋,并稱“竟然有人替我們訂了房價,完全不能接受。”爭執不下中,有人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疑問:搶先售房,這是要玩“拼多多”?

接到報案后,鶴壁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民警趕到現場,將房屋銷售代理公司的負責人帶走訊問。而在項目工地,一位正在帶買房人看項目的女性售樓員也被當場控制。

人被警方帶走后,現場購房群眾并未散去,多數人不相信買房這么大的事竟然可以“不經授權,搶先銷售”。有人提出,“賣的是個意向,沒有達成交易”,這是不是在打法律擦邊球?有人說,此事讓中介去解決,交了定金就一定要見房子。還有人提出一個猜測:這家中介是不是在把客戶組織起來,拼個團購跟開發商談判?“拼多多”模式可以買汽車,難道就不能買房子?

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主任羅新建說,群眾希望自己買房不落空的心理可以理解,但這件事上買房“拼多多”的猜測不能成立。因為公開告知“雖沒有授權,但我們組團談判”,和宣稱“經過授權,付款預售”,兩者性質是不同的。

羅新建告訴記者,目前,中介機構未經開發商授權,組織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并收取意向金,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這個定義,這種售樓行為已經涉嫌構成詐騙罪。

“我從事數十年法律工作,這種‘搶賣別人樓盤’的怪事真是聞所未聞。這種行為不僅擾亂市場,損害群眾利益,更埋下了‘一房多賣’等隱患,一旦處置不及時,就容易造成群體性事件。”羅新建說,政府一定要加強排查,防止受害范圍進一步擴大。

據當地知情人反映,鶴壁并非首次發生類似情況。銀基雅園項目售樓部就用公告標明“獨家開發與銷售,敬請廣大客戶仔細甄別”。

真相如何?警方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事目前仍有較多疑問未解:銷售行為到底有沒有取得授權?這家中介機構是真的河南項普置業公司,還是冒用旗號?他們又是從何處獲知了項目戶型等內部信息?有多少群眾交款購買?涉案金額有多少?更重要的是,這是意圖強行團購還是新的詐騙手段?

羅新建提醒,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預售應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市民購房時,一定要仔細審核樓盤是否具有合法證件,代理機構是否取得合法授權。熱門樓盤及低價、團購房,雖然看起來誘人,但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錢物兩空,就悔之不及。

詐騙一旦定罪,將面臨嚴格懲罰。根據河南省關于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對于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案件的眾多疑問,記者與涉案群眾一同等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結果。(王漢超、張毅力)轉自中華網河南

關鍵詞: 拼團 行騙 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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