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實施在即 內幕交易和信披違規分別有5張
2020-02-28 10:05:19 來源:證券日報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網站統計,截至2月27日,今年以來,證監會及地方證監局開出了14張行政處罰決定書(以網站發布日期統計),以及3張市場禁入決定書。與去年相比,今年的罰單數量大幅下降。14張罰單中,內幕交易和信披違規分別有5張,這兩項依舊是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重點領域。
2月18日,安徽證監局發布了對華信國際和上海華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華信國際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和對外擔保事項,虛構保理和原油轉口貿易業務,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上海華信作為華信國際的控股股東,指揮、安排、參與華信國際虛構原油轉口貿易業務,導致華信國際2016年、2017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由此,華信國際和上海華信分別被處以60萬元頂格罰款。去年11月份,華信國際已經退市。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若按照新證券法,華信國際和上海華信的罰款,將提升至1000萬元。“一個上市公司出現了多種違法行為,就屬于情節嚴重了,如果新證券法實施后,也應該頂格處罰。”北京市證信律師事務所季境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記者注意到,新證券法對于信披違規的罰款,從最高6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而欺詐發行的最高罰款,則是提高至2000萬元。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行為,最高罰款從違法所得的5倍提升至10倍,若無違法所得,最高罰款金額也從60萬元提升至500萬元和1000萬元。
此外,對于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新證券法最高也將處以10倍業務收入或500萬元的罰款。
同時,新證券法對證券違法民事賠償責任也做了完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行政處罰只是其中一種,違法違規者還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再次,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還需要負刑事責任;最后,違法違規者也會面臨失信制裁。“A股正在逐步與外圍市場實現互聯互通,失信制裁要面臨的后果可能會更加嚴重。”
對于違法違規者來說,民事賠償也將是一筆巨款。近幾年,證券市場的民事賠償案件逐漸增多,投資者起訴的對象從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逐步擴展到中介機構、市場操縱者等,范圍擴大。新證券法中,對于虛假陳述民事訴訟案,投資者保護機構被授權進行人數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集體訴訟),索賠金額或將成倍增加。
“新證券法的主要目的,是要全面優化資本市場的法治生態環境,讓違法違規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機構以及市場參與者。”劉俊海如是說。
新證券法實施以后,業內人士預計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也會受到威懾和遏制。“對于大多人來說,過高的違法成本,對遏制其違法行為的效果一定是顯著的,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會相應減少。”季境表示,當然,具體的法律制度還需要有力的實施和執行,方能起到治理社會的效果。(吳曉璐)
關鍵詞: 新證券法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