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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交養老保險嗎

2020-07-07 08:22:05 來源:白鷺社保頭條號

失業保險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在失業之后能夠領取養老金,那么領取失業金期內能不能繳納社保?

一、領取失業金期間可否繳納社保

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需要交社保的,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其他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的部分,當勞動者失業時,社保賬戶會暫時凍結,直到找到新的用人單位才開始續交并累計。

二、失業金的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停止領失業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關鍵詞: 失業金 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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