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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高端緊缺人才個稅優惠政策落地 享受個稅優惠政策條件有哪些?

2020-08-28 15:26:16 來源:海南特區報

8月26日,省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昨日,省委深改辦、人才發展局等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行了解讀。

根據辦法,我省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符合條件者可享受15%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我省人才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定期將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名單,提交給我省稅務部門。我省稅務部門也可根據需要臨時提出確定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我省人才管理部門應予以配合。記者 劉兵

誰可享受個稅優惠政策?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符合條件的境內和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都適用15%個稅優惠政策。

享受個稅優惠政策的條件有哪些?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同時,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對于無法繳納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即可享受。

享受優惠政策的個人所得包括哪些?

包含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和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是指個人和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年收入多少可享受個稅優惠政策?

經測算,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約31.9萬元人民幣,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約21萬元人民幣。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從何時起可享受個稅優惠政策?

該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屆時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將會退回本人。

高端人才具體范圍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即可:

1.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2.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緊缺人才具體范圍

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1.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2.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

3.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

4.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

5.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關鍵詞: 人才個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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