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打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組合拳 解難題出舉措防風險
2021-01-15 08:27:48 來源:法治日報
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1998年以來最嚴重汛情、國內外環境深刻復雜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嚴重沖擊……2020年應急管理工作面臨諸多挑戰。對此,應急管理部以最嚴格的措施化解突出風險,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健全應急管理法制機制,打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組合拳,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績單。
應急管理部提供的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5.5%和8.3%;呈現新中國成立以來“三個歷史最低、兩個歷史首次”——自然災害死亡失蹤人數歷史最低、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歷史最低、重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歷史最低,首次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首次化工、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商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同時未發生重特大事故。
抗疫情戰洪水化危機
一年來,應急管理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和消防指戰員迎難而上、擔當作為,抗疫情、戰洪水、化危機,竭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
面對突然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國應急管理系統和消防救援隊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大力支持湖北、武漢主戰場和重點地區,做好防疫洗消、醫療廢棄物和防疫物資轉運、救災物資保障等工作,強化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區、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等重點單位安全服務。
面對多地罕見雨情汛情災情,應急管理部積極履行國家防辦職能,提請國家防總16次啟動應急響應。加強統籌協調,把人員轉移避險擺在突出位置,提前預置力量,科學高效組織搶險救援,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和倒塌房屋數量較近5年均值分別下降52.7%和47.0%。
2020年,應急管理部共組織254次應急會商,啟動61次應急響應,派出91個工作組深入一線,有力應對了新疆伽師6.4級地震、四川西昌森林火災、福建泉州酒店坍塌、山西襄汾農村飯店坍塌、浙江溫嶺槽罐車爆炸、山西太原冰雕館火災、重慶松藻煤礦井下起火等一系列災害事故。
抓要害抓關鍵除隱患
一年來,應急管理部深入貫徹安全發展理念,抓要害抓關鍵,打出了一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組合拳。
牽頭成立國務院督導組,對江蘇安全生產問題“開小灶”,對四川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進行常駐督導,部署實施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
突出危化品系統性安全風險,出臺了關于全面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意見;汲取黎巴嫩貝魯特大爆炸事件教訓,迅速開展3輪硝酸銨等危化品安全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治理,對全國40家硝酸銨生產企業制定“一企一策”問題清單;完成兩輪危化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地方應急部門與消防機構建立重大危險源企業聯合監管機制;開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擊違法用火行為專項行動,推動開展輸配電線路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去年森林火災起數和受害森林面積同比分別下降50.3%和38.1%。
把事故教訓當成寶貴財富,對近5年12起特別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抓住每一起重大事故總結反思、深化整改,嚴肅約談10個地方政府和4家中央企業負責人,加強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建機制強監管促改革
一年來,應急管理部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積極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
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制定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機制和健全完善地方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機制兩個指導意見,進一步理順應急指揮體系。中央出臺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意見,組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加強了危化品監管機構和力量。
健全應急管理法制機制。推進突發事件應對法修改工作,修訂安全生產法,推動在刑法修改中增加了危險作業罪等法定刑;印發實施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防滅火指揮部運行機制;集中發布一批應急管理標準。
加快構建應急管理能力體系。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加速轉型升級,新組建地震災害救援隊461支,建設“10+2”森林消防綜合應急救援拳頭力量;會同民航等有關方面健全航空應急聯動保障機制;建成“國家應急指揮綜合業務系統”,實現災害事故信息報送“一張網”、指揮調度“一鍵通”;搭建應急資源管理平臺,實現應急物資全程監管、溯源和一物一碼精細化管理;部署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應急一張圖”持續升級,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煤礦和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面聯網監測。
解難題出舉措防風險
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和防災救災的基礎仍然薄弱,城市高風險和農村不設防的安全狀況、重點行業領域的高風險特征、事故隱患大量存在的現狀均沒有根本改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成為應急管理部門必然面對的難題。
對此,應急管理部在2021年的工作中提出解決“四大難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解決責任不落實難題。落實黨政領導責任要細化具體,推動地方層層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把履責情況納入述職考核、巡視巡察內容。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要具體明晰,對模糊地帶要實際提出解決辦法,防止事前事中出現監管盲區、事后甩鍋推責。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激發內生動力。
解決源頭風險管控不到位難題。強化安全準入,涉及高危行業領域的國土規劃、產業布局、項目審批等,推動建立安全聯合審批制度,提高安全設防水平。
解決安全檢查查不出問題難題。在精準執法上要有新突破,要深入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持續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管理監管執法信息平臺,不定期開展網絡巡查執法。
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明確要把本地區、本領域最大風險排出來,把防范控制的底線劃出來,把有力管用的措施拎出來,深入推進危化品、煤礦、消防、非煤礦山、工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本報記者 蔡巖紅
關鍵詞: 重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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