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在中國民政領域實現9個“首次”
2021-01-26 10:52: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記者25日獲悉,這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將在中國民政領域實現9個“首次”。
中國民政部當日召開2021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在會上介紹稱,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了“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兩專章,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0條。其中,直接明確“民政部門”職責的有8條15處,重點對民政部門履行國家監護法定職責、開展家庭監護監督指導、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個案、開展救助保護等提出要求;與民政業務直接相關的有38條40多處,重點對社會組織、村(居)委會、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職責進行了規范。
倪春霞表示,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很多創新和亮點,單就民政業務領域看,首次在法律中明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首次系統全面闡述了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及禁止行為;首次明確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保護熱線;首次明確了國家長期監護、臨時監護的情形;首次將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納入法律保護;首次提出了委托照護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首次將監護缺失未成年人納入保護范圍;首次要求在鄉鎮(街道)層面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
“特別是第九條對民政部門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具體工作提出了要求,這也是對我們進一步會同相關部門有效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提出更高標準。”倪春霞稱,民政部已第一時間下發通知,推動各地民政部門提前謀劃建立健全配套法規政策,在推動建立國家層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的同時,指導省市縣各級盡快建立相應協調機制,為6月1日全面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打下基礎。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民政部將研究制定指導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加強監護評估等具體措施,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監護體系,推動構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新格局。(記者 王祖敏)
關鍵詞: 未成年人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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