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眉、鷯哥等被列入保護動物 揭秘“提籠架鳥”背后的法律問題
2021-03-29 08:54:42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今年2月初,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發布了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名錄中將畫眉、鷯哥、紅脅繡眼鳥等知名的“籠養鳥”品種,列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意味著擅自獵捕、收購、運輸、出售上述野生動物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成都花鳥市場上,是否仍有上述鳥類在售?許多鳥類愛好者產生疑問:此前已養殖的上述鳥類,算不算違法?對此,記者對話律師,揭秘“提籠架鳥”背后的法律問題。
養鳥人:
5年前養的畫眉,算不算違法?
部分“籠養鳥”被列入保護動物名錄后,是否還有人在養呢?記者隨后來到成都市人民公園,多方打聽后,記者在鶴鳴茶社門前,碰到了一位提著鳥籠的先生,其表示,自己養鳥已有4年之久,現在放生它也無法再適應野生環境,而可能是一種傷害,他更愿意繼續養著。
當記者問及其所養鳥為何品種時,其表示現在是保護鳥類,具體品種不方便透露。
隨后記者在鶴鳴茶社旁水池邊,看到正在清洗鳥籠底板的李大爺。李大爺告訴記者,今年70多歲的他,從60歲退休后便購買了畫眉鳥養著,而這一養便再沒放下。5年前,他在文家場以800元/只的價格購買了3只畫眉鳥,現在已經養了5年。
今年2月份相關規定出臺后,李大爺所購買的畫眉被列為2級保護動物,是養還是放,讓他也不知如何是好。
律師:
建議養殖者保留名錄調整前已養殖的證據
新保護名錄出臺后,違法如何認定,對已經養了保護鳥類的人員將產生什么影響?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衍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可以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驗的年度生產數量直接取得專用標識,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保證可追溯。”
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在2021年2月5日發布的公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于2021年1月4日經國務院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合法開展人工繁育經營活動,因名錄調整依法需要變更、申辦有關管理證件、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在行政許可決定作出前,可依法繼續從事相關活動。周衍認為,根據以上規定,在《名錄》公布前,已經合法開展人工繁育經營活動的,因名錄調整,應當依法變更、申辦有關管理證件、行政許可決定。
在重慶周立太(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飛飛看來,《名錄》公布后,市民買賣保護鳥類涉嫌違法,而非法養殖,則主要面臨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罰,同時根據其具體違法情況,將處以相應罰款。
馬飛飛認為,目前保護名錄剛剛更新,對于名錄調整之前已經養殖的要分階段看,在調整之前的買賣和養殖行為不違法,但在名錄調整及實施后,是否違法,是實踐當中的難點,也需要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認定或出具規范性文件予以明確。
“當然,這里的養殖并不包括大量的商業性養殖或繁殖。”馬飛飛說,因為涉及到已經養殖的野生動物是否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的認定,如果確實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可以與主管機構聯系確認具體放生地點,如果確實不具備,則維持現狀為宜,但最終以主管部門意見為準,基于或有法律風險,建議養殖者保留名錄調整前已經養殖的證據。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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