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見效 向舉報人發放30萬元獎勵金
2021-04-15 10:02: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14日,記者從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日,在浙江臺州的一起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案件中,當地向舉報人發放30萬元獎勵金,為該省截至目前發放的最大一筆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金。
為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鼓勵公眾參與發現環境污染問題,協助管理部門嚴厲打擊各類性質惡劣、對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造成重大社會輿論影響的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2020年11月,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與浙江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浙江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設置了最高50萬元的“重獎”。
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7月,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臨海分局接到反映某企業私設通江暗管偷排廢水行為的舉報后,組織人員開展現場調查和核實。
經查實,該企業于2020年6月在廠區東側鐵皮棚下用頂管工藝設置長度約400米通江暗管排放廢水,超標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二氯甲烷,已構成環境污染犯罪。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臨海分局查處了該企業違法行為,并責令企業停產整治。
近期,該案件已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涉案的4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該市給予舉報人單筆30萬元獎勵金。
據統計,自《辦法》出臺以來,浙江各地共發出獎金近50萬元,5000元以上的獎金共6筆,單筆最高獎金30萬元。其中,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放1筆50000元獎金、杭州市發放1筆5000元獎金、嘉興市發放1筆5000元獎金、金華市發放1筆5000元獎金、臺州市發放2筆獎金共400000元。(錢晨菲 董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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