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廣東法院去年以來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5.3萬件
2021-04-30 10:34: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記者29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去年以來,廣東法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5.3萬件,該省各級法院注重發揮審判職能,積極與人社部門、工會、工商聯等組織聯系,不斷完善“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及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機制。
“五一”勞動節前夕,廣東高院發布了該省勞動爭議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勞動報酬、年休假、經濟補償等內容,涵蓋傳統勞動爭議、新業態用工糾紛以及疫情防控期間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等。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一些勞動者因受疫情防控影響,對發生的勞動爭議客觀上無法及時向勞動仲裁機構、人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在朱某訴某創意公司勞動爭議案中,2019年2月15日,朱某從某創意公司處離職,于2020年4月20日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機構以超過一年仲裁時效駁回,朱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相關勞動權利。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朱某申請仲裁的時效應自其于2019年2月15日從創意公司離職起計算一年。但是,朱某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在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4月13日因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申請仲裁,仲裁期間應中止。上述期間仲裁時效發生中止并從2020年4月14日起繼續計算。朱某于2020年4月20日提起勞動仲裁,在扣除中止期間后未超出一年的仲裁時效,判決支持朱某相關訴請。
建筑領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是治欠工作重點。在郭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中,被告人郭某于2019年2月分包了某公司部分施工工程,并聘用多名民工入場施工。施工期間,公司代郭某向部分民工支付工資,還向郭某支付工程款32萬元。2019年3月起,郭某先后拖欠67名民工工資41萬余元。
同年5月16日,有關人社局受理有關民工集體投訴后,向郭某發出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工資支付書,責令郭某在十日內支付拖欠民工的工資,但郭某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支付。同年8月23日,檢察機關對郭某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郭某家屬將拖欠民工工資41萬余元存入人社局賬戶,部分民工對郭某表示諒解。
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郭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當庭認罪,愿意接受處罰,并支付拖欠的薪酬,得到部分務工人員的諒解,可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方偉彬 洪望強 潘玲娜)
關鍵詞: 勞動爭議案件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