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樣檢驗發現不合格樣品12批次
2021-05-18 11:09:49 來源:江南時報
記者昨從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該局完成了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2499批次,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餅干、方便食品、罐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飲料、調味品、餐飲食品以及食用農產品等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487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曝光臺通報的抽檢不合格食品涉及草莓、香蕉、黃鱔等。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對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業,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函告當地監管部門。
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紫園農貿市場內邱海嶺(個體工商戶)銷售的草莓,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市鼓樓區胡美霞食品店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市高淳區張起美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秦淮區吳國東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市玄武區朱世賢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市棲霞區陳祖起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市溧水區陳樹葉食品超市店銷售的豬前腿肉,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
(八)南京市棲霞區吳翠琴蔬菜經營部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南京市秦淮區粵穎餐飲店使用的臘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市雨花臺區李丁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山西福源昌老陳醋有限公司生產的東湖袋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其他污染問題:
(一)南京市六合區炙亭餐飲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具(杯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市高淳區川味壹號火鍋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勺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記者 殷文靜 通訊員 孫靜 唐思頡)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