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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眾醫療服務需求 浙江新增54項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

2021-09-22 20:45:24 來源:浙江日報

近日,省醫療保障局出臺《關于公布新增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的通知》(下稱《通知》),將54項醫療服務項目及對應的醫用材料費用全部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政策執行后,將切實減輕參保人員負擔,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

目前,我省執行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下稱《醫保服務項目》)為2005年制定,2006年1月1日起在省內統一實施,該政策執行15年來,為推進我省醫保醫療服務項目標準化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醫藥價格改革的不斷推進,臨床新項目新技術不斷開展,現行的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已不能完全滿足群眾對先進治療技術的需要,同時隨著跨省異地聯網結算的全面推開,各省間特別是我省與上海因醫保醫療服務項目、材料報銷范圍不一致,增加了人民群眾的負擔。因此,確需對我省現行《醫保服務項目》進行必要的調整。

為進一步保障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強化醫保基金支付管理,《通知》中除公布新增項目和醫用材料外,對以下三個方面作了進一步明確:一是明確乙類項目自理比例,新增項目中所列的“乙類”項目,各設區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基金支付水平、個人經濟承受能力等合理確定個人自理比例,最高不能超過30%。二是明確“營養狀況評估-營養篩查”“體部立體定向放療(SBRT,首次)”“經鼻高流量溫濕化氧氣治療”“B型納尿肽定量測定(BNP)”項目支付范圍。三是明確醫用材料掛網采購,定點醫療機構使用新增醫保項目所對應的醫用材料全部在省招采平臺上陽光掛網采購。(記者鄭文)

關鍵詞: 醫保基金 醫療服務需求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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