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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安區推廣審批監管“信用+”模式 持續推進區域營商環境建設

2023-03-29 16:55:42 來源:東方網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靜安區大力推行以“信用+”為基礎的審批、監管模式,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提升監管效率,持續推進區域營商環境建設。

靜安區推出審批監管“信用+”全流程閉環管理:審批環節,核查申請人信用狀況,對誠信主體采用告知承諾或容缺受理等方式進行審批;監管環節,開展批后監管和告知承諾信息歸集,完善告知承諾書并對法人、自然人踐諾情況進行定期管理。同時,以踐諾情況等監管信息為基礎,動態更新信用信息,為“信用+”審批、監管等提供依據。


(相關資料圖)

信用+審批,讓政務服務更高效

通過打通靜安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區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受理系統,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將信用激勵懲戒和承諾未履行信息嵌入“一網通辦”,做到“逢辦必查”“無感比對”。

窗口工作人員只需在標準化受理系統輸入申請人名稱,通過系統自動比對,實時顯示企業信用狀況,如誠信主體會顯示紅色“納稅信用等級A級”,即可明確申請人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據了解,靜安區對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審批方式建立了較為健全的信用核查機制。例如,在衛生許可領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新辦、延續)、護士執業注冊(首次注冊)、放射診療許可(部分變更)、管道分質供水衛生許可(新辦、延續)等審批事項,已通過“信用+審批”方式辦理。

如在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新辦)事項時,對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的名單和相應的健康合格證明等申請材料,誠信主體可以告知承諾方式免于提交。

同時,靜安區有關審批部門根據個人信用等級情況,對失信人在行政審批等方面予以限制,而對于信用狀況良好的個人,則在審批服務等方面予以便利,有力提升守信者的獲得感。

在律師類許可領域,靜安區在全市率先推出兩項誠信主體便利服務,信用良好的個人可以充分享受行政審批辦理自由預約和審批材料原件免于現場核驗服務。

包先生向靜安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律師執業審核(初審),經核查,發現該律師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信用良好,且往期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踐諾的,給予其守信激勵,優化審批流程,免于身份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的現場核驗,可直接接受復印件。

信用+監管,讓執法監管更精準

靜安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通過上下聯動,打通數據通路,推動采用告知承諾等審批方式的相關部門,開展告知承諾信息歸集。通過在上述平臺“告知承諾”版塊中建立告知承諾書模板,明確承諾內容及違諾責任等信息,同時定期對法人、自然人踐諾情況進行反饋管理,錄入申請人承諾履行情況,靜安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可據此更新申請人信用狀況,并進行數據“反哺”,為“信用+審批”服務和信用監管等提供重要依據。

對實施告知承諾或容缺受理等“信用+審批”方式辦理的申請人,靜安區相關審批部門在做出行政審批決定后,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以及容缺材料提交的及時性等情況。對發現的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同步記錄和反饋失信信息,并加強對此類企業的后續監管,從而實現信用信息與監管措施動態聯動,達到“信用+監管”精準靶向的目的。

例如,靜安區房管局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內資)二級資質新辦”采取告知承諾制,作出準予行政審批的決定后2個月內,對照企業承諾內容,重點檢查被審批企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情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是否達到核定資質等級標準,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等。

此外,靜安區以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為主線,以信用應用為導向,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以定點醫療機構為例,靜安區創新推出醫療機構信用監管“靜安模式”。

通過在區域內開展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違規行為自查自糾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治理工作,區醫保局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自查自糾結果與疑似數據比對分析,進行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對自查認真,主動發現問題、匯總違規醫保結算金額并上交違規金額的醫療機構,給予“信易管理”激勵,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反之,對自查不力的機構列為抽查、復查對象,并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且直接影響后續醫保協議的簽訂。

下一步,靜安區將在優化政務服務、提高服務效能上持續發力,進一步完善審批監管“信用+”模式,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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