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能為所欲為 浙江震元定增預案被中小股東否決
2021-11-01 09:37:06 來源:北京商報
浙江震元定增預案在股東大會上被中小股東否決,本欄認為這是一件好事,長期以來,中小股東的作用不被上市公司認可,以后如果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上市公司也就會更加兢兢業業地為股民打工,不能為所欲為。
實際上,中小股東本身對于定增融資方式就頗為反感。相對而言,中小股東可能會認為配股融資更加公平公正,因為在配股的問題上,所有股東的權利都是一樣的,想買就買,不想買可以放棄,自己的份額不會被別人強占。而定向增發則有所不同,特定股東折價買入股票后持有一年就能解禁賣出,相對地降低了一些投資風險,提升了投資獲利的可能性。
因此,在定增融資的過程中,中小投資者沒有折價認購權,但是再融資的折價認購事實存在,所以除權的內在需要還是有的,但由于廣大中小散戶并沒有認購到增發新股,交易所又不能進行除權處理,所以在定向增發之后的一年時間里,公司股價就要進行一個隱性除權,即股價將會相對較弱,直到股價里面完全消化了新增低價籌碼的存在,而這部分隱性除權,實際上是由沒有認購定向增發股票的其他股東買單了。
值得注意的是,合理的定增方案是能夠平衡上市公司股東各方利益的。畢竟在完成定增融資之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會有大幅提升,隨之而來的是股價的提升,因此中小股東也會是受益者。從這個角度來看,定增并不是中小股東的對立面,畢竟上市公司定增融資的案例那么多,被中小股東否決的卻寥寥無幾。
對于浙江震元的定增方案合理與否,本欄不做評判,但中小股東的否決一定是事出有因。在A股市場里,中小股東的話語權其實相對而言還是很弱,真正能夠對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產生影響的情況很少見,但當中小股東聯合起來對上市公司的方案說不的時候,上市公司可能要首先想想是不是真的傷了中小股民的心,如果不是特別不滿意,中小股東的力量不會聯合起來強大到足以否決上市公司的議案。
在本欄看來,對于那些股價、業績長期低迷的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就應該聯合起來,多向上市公司提出意見,甚至是向上市公司“問責”,是真的行業環境所致,還是管理層的不作為或者是經營戰略的失敗?當越來越多中小股東敢于向上市公司說不的時候,A股的上市公司質量會更加精良。
所以本欄說,這次浙江震元的中小股東能夠否決掉定向增發預案,實在是股票市場的一個里程碑,或許這個定向增發的預案讓投資者感到實在不可接受,又或者浙江震元的小股東有很強的權利意識,總之,在小股東和大股東的對抗中,小股東勝利的時候不多,但很有必要。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