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985”學校卻未兌現30萬元獎金,法院判獎5萬元
2023-06-29 16:47:56 來源:極目新聞
(資料圖)
湖北十堰一考生考上了“985”大學,學校卻沒有兌現招生宣傳上承諾的5至30萬元獎學金。6月28日,湖北高院公布了這一案例:十堰市茅箭區法院近日綜合考量,判決校方獎勵該生5萬元。
審理此案的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來源:法院官網)
十堰某高中為吸引生源,于2019年4月在該校公眾號上對外發布招生簡章,其中寫明“高考考入985、211、雙一流高校的,學校給予5萬元-30萬元獎勵”。2022年6月,該校學生王同學考入“985”大學,要求校方支付獎勵未果,故提起訴訟。
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審理認為,該中學發布招生簡章,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屬于要約邀請。王同學被該中學錄取,雙方合同成立。王同學考上“985”大學,符合招生簡章約定獎勵對象,王同學主張該中學給付獎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關于給付金額,法院認為該中學發布招生簡章確定獎勵承諾,是對學生進行獎勵的贈與行為,但該學生考上大學除了自身努力外,與學校和老師的培養也是分不開的,故綜合全案考量,判決該中學支付王同學5萬元獎勵款。
法官解釋,近年來,隨著對人才重要性認識的逐步提升,以及學校之間教育質量的競爭,各地學校往往開出豐厚的條件來搶奪優秀生源。學生既是教育產業的消費大軍,同時相對于學校又處于弱勢地位,當其權益在受到損害時,如何有效保障,是整個社會都需要深思的問題。
本案中,學校為了搶奪生源,對學生及家長開出的豐厚條件具有法律效力,學校應當忠實履行,否則,受損的不僅是學校的聲譽,更重要的是,給千千萬萬學生樹立了一個言而無信的壞榜樣。對學校而言,生源的競爭也不能光憑經濟實力,更要靠學校的辦學理念和教學質量,正所謂身教大于言教,對教書育人的學校來說,要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學生樹立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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