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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鼓勵企業上市 未通過IPO審核的企業仍給予一定補助

2018-10-16 08:55:25 來源:新華網

為鼓勵企業上市,浙江溫州日前出臺相關規定,對企業股份制改造和申報IPO,均有不同程度的獎勵。

根據溫州日前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該市對開展股份制改造的企業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參照其環比上年新增地方綜合貢獻度的50%確定,其中,完成與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正式簽約并列入市本級、區(功能區)重點輔導推進的擬上市企業,獎勵額度提高30個百分點。

對于成功上市的企業,首發融資50%以上投資溫州的,按照首發融資金額的5‰予以獎勵,其中融資額度超過10億元的可按“一事一議”方式辦理;外地上市公司注冊地和納稅地均遷入溫州,且符合產業導向的,視同市內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并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為解決企業上市的后顧之憂,溫州還建立政府與企業上市風險共擔機制。溫州市政府設立總規模5億元的上市風險共擔基金,對列入重點輔導推進的擬上市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增加的費用,根據企業股改時確定的股本總額分檔給予墊付,股本總額1億股(含)以下的,墊付1000萬元;股本總額超過1億股的,墊付1500萬元。

溫州對未通過IPO審核的企業仍給予一定補助。企業申報IPO材料前支付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服務費用,由市財政對市本級和各區(功能區)的企業給予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各縣(市)的企業給予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記者魏一駿)

關鍵詞: 溫州 浙江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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