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基金 > 正文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繼續暫免征收個稅

2018-12-19 13:31:17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執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朱江)

關鍵詞: 內地 香港 免征個稅

本網站由 財經產業網 版權所有 粵ICP備18023326號-29
聯系我們: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