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匯局23條舉措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
2022-04-19 06:45:28 來源: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通知》指出,要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行業、企業、人群等金融支持,提出的具體支持舉措涵蓋物流、產業鏈、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民營企業、消費等多個重點領域。
央行靠前發力加快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截至4月中旬已上繳6000億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稅和向地方政府轉移支付,相當于投放基礎貨幣6000億元,和全面降準0.25個百分點基本相當。從全年看,央行將總計上繳11000多億元結存利潤,繳款進度靠前發力,視退稅需要及時撥付,與其他貨幣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
與此同時,加大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兩項減碳工具,加快1000億元再貸款投放交通物流領域,創設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和400億元普惠養老再貸款,預計帶動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多增1萬億元。
加大對疫情受困
行業、群體金融支持
在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方面,《通知》從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加大對小微企業等受困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對重點地區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6條有針對性的舉措。
《通知》提出,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觸型服務業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行業的支持力度。發揮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鼓勵金融機構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要按市場化原則,通過提供中長期貸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積極支持受困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
暢通國民經濟循環
在發揮金融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作用方面,《通知》圍繞糧食安全、能源供應、物流暢通、產業鏈供應鏈、政府投資、民營企業、房地產金融、平臺企業、新市民群體等出臺9條具體舉措,針對當前經濟發展堵點、痛點“對癥下藥”。
例如,為暢通物流航運,《通知》提出,金融機構要對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運輸物流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提供靈活便捷金融服務。對于因疫情影響償還貸款暫時困難的運輸物流企業和貨車司機,支持金融機構科學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應急貸款等工具,多措并舉加大對航空公司和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
為加大對有效投資的金融支持力度,《通知》明確,要合理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支持地方政府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要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按市場化原則保障融資平臺公司合理融資需求,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或停貸,保障在建項目順利實施。金融機構對信貸增長緩慢的?。▍^)新增貸款占比要穩中有升。
在房地產金融政策上,一方面,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另一方面,針對房企的金融支持,《通知》明確,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
促進外貿出口平穩發展
《通知》出臺的23條政策舉措中,有6條涉及外匯金融服務措施,涵蓋簡化外貿企業結算手續、降低外貿企業融資成本、提升企業匯率管理水平、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優化外匯業務服務等方面。
在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方面,《通知》將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擴大到全國,鼓勵銀行將更多優質中小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范疇。
為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通知》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這也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首次納入試點范圍。支持非金融企業的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允許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企業原則上應以貿易出口收匯資金償還;企業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期收匯且無外匯資金用于償還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的,貸款銀行可按規定為企業辦理購匯償還手續。
此外,為提升投資者跨境投融資便利度,《通知》提出,推動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統一準入標準,簡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資金管理。優化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熊貓債)資金管理,熊貓債發行主體境內關聯企業可按實需原則借用相關熊貓債資金。進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辦理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登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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