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不到兩次喊話融資信保業務 監管部門提醒出事高管要擔責
2020-06-02 16:42:01 來源:中國網財經綜合
信用保證保險業務(以下簡稱“信保業務”)的風險把控不斷趨嚴,近半個月監管部門兩次“喊話”。繼5月銀保監會正式出臺信保業務監管辦法,從經營門檻、承保限額等方面扎緊融資性信保業務制度“籬笆”后,6月1日,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近日銀保監會財險部下發監管提示函,明確指出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現存的風險,同時再次強化壓實高管責任,嚴格執行信保業務新規等。
事實上,作為近年來應運而生的創新型險種,信保業務正呈現爆發式增長。但隨著相關市場及領域信用風險的增加,疊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這一險種,尤其是具有融資性質的信保業務(以下簡稱“融資性信保業務”)背后所蘊含的風險,也引起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
01
重規模輕風險
個別險企保費增幅超兩倍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近年來財險公司“王牌”——車險業務增速逐步下滑的同時,轉型非車險業務成為了大勢所趨,其中,應商業信用發展而問世的信保業務更是疾馳前進。
“根據非現場監管監測數據,今年1-4月,一些獨立風控能力不強的公司,融資性信保業務大幅增長,個別公司增幅甚至超過200%,缺少風險認識、忽視風險管控、重規模輕風險等問題突出。”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透露。
的確,從過往數據看,2019年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的原保險保費收入累計1043.6億元,同比增長17.49%,為財險公司非車險業務中原保險保費收入規模最大的險種。就具體公司而言,5家上市險企此前披露的“2019年成績單”也顯示出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的增速之快。其中,財險“老大哥”人保財險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收入同比增長96.7%,太保財險的保證保險收入增速達60%,平安財險的保證保險也小幅提升5.1%。
但快速發展的背后,“后遺癥”也逐步出現,例如有中小型險企受罰賠款,更有上市險企承保虧損加劇。上述負責人坦言,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等因素影響,保險公司經營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綜合賠付率破百,行業整體承保虧損,少數財險公司虧損嚴重,投訴舉報案件不斷上升,個別公司出現輿情風險,甚至出現群體性事件、償付能力瀕臨不足等情況。
一組同業交流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信用保險的承保利潤為-20.63億元,較2019年同期的-13.74億元,虧損程度進一步擴大。而保證保險的承保利潤更是由去年的盈利0.91億元,轉為虧損54.59億元。從財險業務各險種的承保情況來看,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成為虧損最為明顯的兩大業務。
02
依賴助貸機構暴露三大風險
提升獨立風控迫在眉睫
距離信保業務監管辦法下發尚不足兩周,6月1日,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近日,銀保監會財險部再向各財險公司下發監管提示函,明確強調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要求和規范。
所謂融資性信保業務,是指保險公司為借貸、融資租賃等融資合同的履約信用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的信保業務。例如,在常見的互聯網貸款領域提供信用擔保的信保業務,即為融資性信保業務。據某財險公司信保業務人士介紹,該業務主要涉及企業和個人的融資貸款,在信保整體業務中占比高達九成。
據業內人士介紹,當前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風險主要集中在部分財險公司與助貸機構的合作模式。具體而言,一些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財險公司獨立風控能力不強,卻心存僥幸開展業務,對借款人的風險審核管控,主要依賴合作助貸機構,以協議方式將核心風控環節委托助貸機構,并要求其提供相關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諾。
監管提示函明確上述合作模式容易引發三大風險,一是合作助貸機構盲目擴大規模,粉飾投保人信息,導致保險公司承保質量下降,賠付率不斷升高;二是合作助貸機構銷售不規范,財險公司難撇關系,造成聲譽風險和投訴舉報風險;三是保險公司難以掌握借款人真實信息,承保業務存在虛假、詐騙等風險,造成后續理賠環節出現諸多民事糾紛,嚴重侵害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為此,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上述合作模式,財險公司應當加大對合作方管理力度,盡快壓縮業務規模,按照《辦法》相關要求,夯實內控基礎,提升獨立風控能力,切實防范業務風險。
03
問責敷衍了事、推諉扯皮行為
嚴格壓實高管責任
“接到貸款公司推銷人員電話,考慮到正好急用錢,就打算在該平臺申請貸款,可在簽訂協議時,業務員告知本人必須要購買一份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家住重慶的何兵(化名)回憶道。
借款時遭遇信保產品捆綁銷售的并非僅有何兵一例。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搭售保險等亂象屢見不鮮。例如北京商報記者搜索發現,在聚投訴平臺上,有關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投訴事件有數90余起。
“一些財險公司在承保時未對履約義務人開展實質性風險審核,理賠時采取各種方式拖賠、惜賠或拒賠,發生輿情風險及群體性事件后不積極應對解決,不采取有效措施,事態嚴重才進行賠付,嚴重損害公司乃至行業形象。”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直言。
為此,監管提示函要求,各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妥善處置存量業務風險,做好風險處置中的維穩工作,不得存在消極應對、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等行為。各公司高管人員應當增強責任意識,盡到勤勉義務,切實履行管理責任,承擔風險處置不當后果的領導責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坦言,部分財險公司并不完全具備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能力,但由于業務的壓力太大,為了獲得一些業務收入以及擴大市場份額,就選擇采取不顧風險的擴張策略,這對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會帶來很大的隱患。而強調高管人員的責任,就是通過公司治理來傳導正確的指向,推動保險公司審慎經營。
“對出現無正當理由出現上述情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引發群體性事件等風險的,監管部門將根據情節程度,依法依規對有關高管人員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查處。”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也明確。
04
增量控制初見成效
業務開展仍需審慎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保險公司已開始主動控制旗下信保業務的增量。據中國人保(6.310, 0.00, 0.00%)最新一期保費收入公告顯示,今年1-4月,在整體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2.9%的同時,信保業務的原保險保費收入合計32.23億元,同比下降51.4%。
中再集團董事長袁臨江也曾在2019年業績發布會上坦言,2020年在投資端影響比較大,資本市場受到劇大波動,包括境內、境外需要進行動態調整。信用類產品包括小額信貸保險產品會產生一定影響,接下來將會加大排查力度。
另外,從行業整體數據來看,當前信保業務的增量也已得到一定控制,據保險統計月報數據顯示,前4個月,信用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57.85億元,同比下降2.84%。4月當月,信用保險業務15.01億元,同比下降3.66%。而在保證保險業務方面,原保險保費收入257.49億元,同比增長4.75%,較2019年30.8%的同比增幅明顯下降。
對2020年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某財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公司信保業務開展過程中成功接入了人行征信,通過借款人征信數據和外部第三方數據完善風險識別能力。同時,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將具有欺詐風險和逾期違約的借款人列入名單中,拒絕給予保險服務。
此外,公司對資產服務方(即助貸平臺)以及資產篩選較為嚴格,考察因素包括成立年限、資產規模、風控能力、資產近一年數據表現、逾期率等??紤]到現階段國家政策、監管規定、宏觀基本面以及疫情等因素,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會審慎開展信保業務。
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指出,保險公司在經營保證保險業務時,應關注各行業和單個個體的信用風險,也包括相關性和集中度風險。同時,需要提升自身對所承保標的信用風險的判斷能力,要穿透到底層;謹慎選擇合作方,了解產業鏈;關注經濟金融周期因素,適當保守。另外,服務小微企業和低收入群體時也要關注風險,與其他優質機構合作。
而在朱俊生看來,受疫情影響,2020年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的需求量或將比以往更大,但同時,企業現金流斷裂的風險加大,信用風險事件也恐增加,使得信用保證保險的風控更加困難。在這種背景下,各家公司或將充分關注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存在的風險,業務規模增速也有望趨緩。“對于風控能力不足的公司,還是建議審慎地開展相關業務。”朱俊生如是說。
關鍵詞: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