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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行業隱性消費讓引熱議 消費者對隱性消費不能一味隱忍退讓

2021-09-29 14:54:23 來源:江蘇經濟報

近日,廣東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稱,她和朋友在外就餐結賬時發現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錢。從餐具費到餐位費,從茶水費到醬料費,記者調查發現,餐飲行業存在各式各樣的隱性消費,點餐時店家不主動告知需要收費,結賬時卻計入賬單。

事先不告知,事后須埋單,這樣的隱性消費在餐飲行業由來已久。餐位費、紙巾費、茶水費、服務費、烤盤費等套路,讓人防不勝防,甚至餐桌上的一壺白開水,都可能在結賬時被告知“收費10元”。用消費者的話說,“只要幾個人一坐下,啥也沒點就已經消費了幾十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價格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等等。隱性消費顯然與這些規定相違背。

現實生活中,不少消費者面對商家的隱性消費套路大都選擇隱忍。有的認為隱性消費比較普遍,有的覺得為了十幾元、幾十元和商家理論不值當。

對消費者來說,有時更應該“勿以權小而不維”。維權的意義,不僅在于金額本身,更是要表明拒絕被隨意侵權的態度,讓商家不敢“店大欺客”。從以往消費者的維權成功經歷來看,只要指出隱性消費的違規之處,據理力爭,商家往往都能免除這筆費用。

此外,有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商家侵權代價。比如,有的地方的消費者委員會開通了專門投訴和解平臺,消費者在遇到消費糾紛時,可以通過手機或電腦一鍵舉報——各地各部門應加強監管手段的創新,打通消費維權“最后一公里”。同時,在處理隱性消費糾紛后,相關部門可以及時向社會公開典型案例和常見手段,從而對商家起到警示震懾作用,幫助消費者識別和防范消費陷阱。(張 濤)

關鍵詞: 餐飲行業 隱性消費 消費者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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